激励服务商发展优质主播,共享平台增长红利
生效日期:2026年2月11日
为激励服务商积极拓展与培育优质主播,提升平台内容生态与商业价值,特制定本运营奖励方案。本方案基于服务商运营区域内主播产生的推广任务佣金和带货佣金总额,按照阶梯式奖励比例计算服务商可获得的额外奖励。服务商运营的主播产生的总佣金越高,服务商获得的奖励比例越高。
| 月累计产生推广佣金(区域内) | 奖励比例(按佣金计算) |
|---|---|
| 5万元以下部分 基础 tier | 5% |
| 5万-20万元部分 成长 tier | 8% |
| 20万-50万元部分 进阶 tier | 10% |
| 50万-100万元部分 优秀 tier | 12% |
| 100万元以上部分 卓越 tier | 15% |
假设某服务商在单月内,其运营区域内主播产生的总佣金为 85万元,则其奖励计算方式如下:
注:奖励计算采用阶梯累进方式,不同区间的佣金按对应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加总。